民国教育家谢瀛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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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瀛洲(1839~1972 年),别字仙庭,神岗木棉村人。民国8 年(1919 年),他由公费保送留学法国。民国13 年(1924 年)于法国巴黎大学毕业,获博士学位。民国 13 年(1924 年),谢瀛洲接受中山大学校长的聘请,在中山大学任教授。他曾深入研究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民国14 年(1925 年)任课吏馆馆长时,出版了一本论述《五权宪法》的著作。民国16 年(1927 年),担任李济深在肇庆开办的陆军军官学校政治部总教官。民国18 年(1929 年),在南京任司法行政部次长兼司法行政部法官训练所所长还兼任北平法科学院院长。民国  21 年(1932 年),转任广东省府委员、教育厅厅长,兼任法科学院院长。他任广东省教育厅厅长期间,实施中学会考制度,以提高全省中学的教育质量。他提倡职业教育,创办广东省高级工农业职业学校,并积极参加勷勤大学的组建工作,努力办好工学院,开办了省民众教育馆等。他在家乡木棉村兴建了蔚南小学,这间小学不收学费,教员薪金由他负责。

民国 23 年(1934 年),谢任广东省高等法院院长,辞去法科学院院长职。民国25 年(1936 年),任广东省审计处处长,组建广东审计处。民国36 年(1947 年),谢瀛洲被选为国大代表。是年9 月18 日,任台湾省政府秘书长,民国37  年(1948 年)7 月17 日,任中华民国最高法院院长。

1972 年,谢瀛洲卒于台湾,终年79 岁。

(资料来源:《从化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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