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县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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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53年,正当庆祝国庆4周年的前夕,中共中央向全国人民宣布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说:“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了它就会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接着,在12月,中共中央又公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这个决议是在粮食市场出现紧张局势,中共中央作出粮食实行统购统销的重大决策的同时公布的。在这两个决议精神的指导下,中共从化县委在1953年12月决定选择二区新田乡(小乡)作为全县统购统销的试点。与此同时,县委决定:在统购统销试点工作结束之后,即转入为全县创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点,创办土地入股形式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县委并决定新田乡的两种试点,由当时任中共从化县委组织部干事的黄耀荣同志带领工作组到二区新田乡搞点。之后,县委又决定黄耀荣同志任二区区委副书记兼工作组组长,工作组成员共有5人:黄耀荣、邓萍、谢达生、王瑞笙(女)、李银河(女),工作组于1953年12月下乡,在1954年1月底结束统购统销试点工作,推动全区及县胜利完成了统购任务。新团乡统购统销结束后,工作组当即研究决定在高田和高围两条自然村联合办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向农民宣传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启发农民参加农业合作社的要求。在方法上,首先是通过总结高田和高围两个互助组发展生产的优越性,宣讲组织起来的好处。由高田村常年互助组组长苏沛游、高围村常年互助组组长欧阳彩群(女)两同志现身说法,讲明农民在土地改革翻了身,由于单家独户耕作遇到很多困难解决不了。如欧阳彩群虽然有牛力,但人力不足,仍要别人帮助耕种;又如陈桂忠,劳力很足,却没有牛力,要由别人的牛力互助犁耙田。组织了互助组之后,困难就得到解决了。这两个互助组在1953年发展了生产,粮食获得了丰收,比未参加互助组的农户年亩产增产100多斤稻谷。而未参加互助组的单干农民,有的因人力或牛力不足,严重影响了季节违误农时,列举了减产实例。特别有说服力的是,在这次统购粮食中,平均每人卖粮最多的是参加了两个常年互助组的农户,充分说明互助合作的好处。那时宣传社会主义是没有什么现成资料的,工作组便找了一本<江汉国游苏联》的小册子进行宣传,讲苏联集体农庄机械化耕地如何好。具体说就是:耕田不用牛(拖拉机代),点灯不用油(电灯代),行路不用走(汽车代),大家住高楼(洋房)。用通俗易懂的形象化的事例进行宣传,向农民讲明,只有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走农业合作化的社会主义才能共同富裕。同时进一步动员贫下中农象过去带头参加土地改革那样,现在也应带头参加农业合作社。并讲明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并向农民说清楚:目前组建的是初级农业合作社,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实行土地入股和劳动分红(土地分红占70%,劳动分红占30%)。经过一段时间上宣传之后,不少农民很快便踊跃报名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两条村的贫下中农基本上报了名,有些上中农也报了名。经过乡党支部和工作组审定批准,第一批农民(17户,社员32人,入社耕地648亩,入社耕牛9头)参加全县第一个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领导是由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选出苏沛游、苏榕波、欧阳彩群(女)、陈可崧、黄汝平(女),苏进财、苏金培等7人为社务委员会委员,由社委会选出苏沛游任社长,苏榕波任副社长,黄汝平为妇女委员,欧阳彩群为畜牧委员,陈可崧为会计,苏进财为财务出纳。

农业社刚刚成立,千头万绪,诸如怎样组织领导和安排社员出勤劳动,怎样记工和计算报酬等都没有经验。农业社不能沿用互助组以工换工的办法,也不能象互助组那样农忙时互助,集中出勤劳动,农闲时就分散各户自行生产的办法。农业合作社采用“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除入股土地分红七成给回租金之后,其余则是按照劳动出勤分配的。而当时正值1953年年终,农业社就要进入1954年的春耕生产。首先要考虑的是农业社的生产计划,那时刚入社的农民情绪高涨,订出的春耕生产计划,要求两犁(犁第二次冬田,即翻第二次土,以增加土壤风化)、两耙(即耙两次田);积集绿肥和土杂肥,以增加基肥;要求合式秧田疏播育壮秧,早播早插,插秧规格要小株密植;收购(计工分)社员家庭肥料等项措施。还制订了副业生产计划:办一个腐竹加工场,指派陈阔森、苏沛桃两人负责加工腐竹;办一个集体养猪场,指派曾亚萍和苏灼标爱人负责饲养牲猪,并分工社务委员欧阳彩群负责管理。再次是搞好劳动组织,当时只编定一个犁耙(田)组,专人负责驶牛,其他的劳动力是打大劳(集体出勤)。为了便于统一指挥,从破庙里抬出一个铁钟,悬挂在当众的地方,开工收工都以打钟为准。

至于如何考勤,怎样记工计酬,这也是新的工作,没有经验,只能从无到有,由简到繁。开始时只是采用简单的记工方法,实行死分死记,即将每个劳动社员评定底分(按各个社员的劳动强弱和技术高低评定),底分的幅度最高为10分,最低为5分,如做一天工得满工分为10分,做半天工得一半工分即5分。由记分员每天根据社员出勤情况登记入劳动手册(即工分部)。后来又加上死分活评的办法,则是根据当天有少数社员工作特别卖力和干的工作(种)比较复杂,技术性强的即在底分基础上再增加1至2分,但不能超过5分。那时社员的劳动积极性确实很高0 1954年粮食获得了大丰收,水稻平均每亩产量由原来400多斤增至700斤,副业也获得了较大的收入,社员每天的劳动日值(10分)达到6角钱。因此,全县不少农业社踊跃到新田农业社参观。由于农业丰收,农民要求入社更加迫切,到下半年再扩大25户农民入社,连同第一批17户即增加到42户。

由于农业合作社的发展扩大,原来劳动组织和评工记分方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必须相应地进行调整和改善,参照外地的一些经验,实行定额包工,按件计酬的记工办法。这是按劳取酬比较合理的办法。但在执行上比较复杂,开始执行时还是与死分死记的办法交叉进行使用。无论采取那种记工(分)办法,社员的劳动热情都是十分高涨的。1954年下半年,社员的劳动分红日值达到7角钱,连同土地入股分红全社农民人平收入达到80元,基本达到上中农的平均收入水平。

根据社员大会通过,由1955年开始,取消了土地分红,全部实行按劳分配,并正式转为高级农业合作社——即由新星初级农业社转为新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在1955年春节,全县铺开创办第二批高级农业合作社的有:一区国星社(社长邝国洲),办社工作组领导陈伯勳;麻村社(社长李威长),办社工作组领导邝秀环。二区山下社(社长朱金明),办社工作组领导周锡妹。三区邓村明星社(社长邓燮桃),办社工作组领导吴振光。后来国星社闻名全国,社长邝国洲同志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国务院副总理、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同志曾两次到邓村的明星社视察参观。

1955年底至1956年初,全国进入农业合作化高潮。从化县在19 56年春,全县实现了合作化。

(资料来源:《从化文史资料》黄耀荣 苏沛游 李银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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