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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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正式对全省森林实行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生态公益林体系;1998年11月,省政府颁布《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确立由省财政对生态公益林经营者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的制度。

2003年省林业局提出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的林业发展新思路,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建立起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最终建成山川秀美的生态文明社会。创建标准主要围绕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生态公益林功能等级、防护林建设、保护区体系等10个方面来要求。2003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广东省创建林业生态县实施方案》。

2004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省政府正式批准实施《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在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的基础上,提出建设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构建以生态经济为特色的林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山川秀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社会。

2005年2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林业生态省的目标任务:至2010年,广东要建设高效生态公益林5175万亩、商品林基地5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8%;至2020年,全面建成林业生态省,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总值比2003年翻两番,达到1.88万亿元,建成完备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实现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

全省林业系统加快实施水源涵养林工程、沿海防护林及红树林工程、绿色通道及农田林网工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工程、生态防灾减灾工程、城市林业及森林公园工程、森林生态监测及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商品林基地工程等林业八大重点工程,构建“点、线、面”相结合的生态安全体系。至2007年底,经检查验收合格,已有东莞、中山两个地级市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市”称号,蕉岭、仁化、广宁、增城、鹤山、郁南、新丰、始兴、阳春、四会、河源源城、惠州惠城、广州白云、南澳、梅州梅江、龙门、江门新会、开平、廉江、信宜、封开、连山、罗定、从化、深圳龙岗、乳源、东源、梅县、博罗、阳西、遂溪、高要、清新、德庆、乐昌、平远、惠州惠阳、台山、湛江麻章、高州、潮安、云浮云城等42个县(市、区)被省政府授予“林业生态县”称号。2007年全省森林覆盖率为56.3%,林木绿化率为59.7%。全省一类林、二类林、三类林、四类林面积分别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5.3%、58.5%、27.4%、8.8%,一、二类林面积比例为63.8%。全省森林生态效益总值为7039.86亿元,全省已建成商品林基地4140万亩,其中:以桉树、黎蒴、相思树为主的短轮伐期速生丰产林930万亩,以松类为主的工业原料林1060万亩,竹林680万亩,经济林1470万亩。全省林业生产总值达到1463.6亿元。至2008年,全省区划生态公益林面积5308万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5175万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221万亩;落实生态效益补偿357344万元,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334906万元,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22438万元。

(资源来源:《广东改革开放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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