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1979年2月,从化县委、县革委会召开1978年度劳模大会,会议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由此,从化逐步对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进行改革,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最终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探索。
首先,实行企业经营体制改革,开展企业整顿,实行经济责任制、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1980年,成立县经委,根据党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国民经济八字方针开展企业整改,加强与省、市工业单位的联营与合作,引进资金技术,调整生产结构和产品结构。1981年,县属集体工业企业率先实行经济责任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包上缴税费。1982年,国营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4年,对下放县管理的广州拖拉机厂、广州第四棉纺织厂、广州第二合成纤维厂实行以产定销,面向市场,调整产品。1987年,县经委企业实行集体承包责任制,任期从1987年1月至1990年12月,由县经委与厂长(经理)签订企业发展的指标。
▲ 1993年广州第二合纤厂布二期工程竣工剪彩典礼
其次,实行流通体制改革,对供销系统、物资系统进行改革。1979年,县供销系统实行“定购销、定资金、定人员、定费用”的经营责任制。1980年开始,商业领域率先改革开放,按“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实行多渠道流通、多种经济成分经营的改革,凭证计划供应工业品逐渐放开,石油、猪肉、糖、卷烟实行计划内牌价商品供应和计划外议价商品经营双轨运行。1980年,全县有个体商户共280户,从业人员352人。至1985年,全县个体商户发展至2892户,从业人员4248人,网点遍布城乡。同时,商品流通领域由各个商业单一渠道经营变为多种成分、多渠道经营的格局。1981年始,县供销社将销售、费用、利润计划和奖金提成比例下达到各公司、基层供销社,各公司、基层供销社按照所属部门的经营方式和经营情况集体承包。3月,以鳌头供销社为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行。1983年,全系统471个门店、购销站全部实施经营承包责任制。从1985年开始,县物资公司由于国家指令性计划减少,指导性计划增多,从过去的计划调拨型转向服务经营型。1987年,物资的来源由指令性计划为主到指导性计划为主,县物资公司开始实行承包责任制。1988年,县物资公司深化改革,彻底改变旧的体制观念,全面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1993年物资计划分配指标全面取消。
第三,实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全国一样,从化县从1953年12月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包括计划收购、计划供应政策以及由国家严格控制粮食市场政策和中央对粮食实行统一管理的政策。在农村余粮队(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县内对城镇居民、行业用粮和农村缺粮户等则实行计划供应,凭证购买。1979年—1984年,县各生产队和农户向国家交售超购粮6.29万吨,国家共奖售氮肥1.76万吨。1985年,粮食征购改为合同定购。粮食定购一年一定,采取粮食与化肥、柴油、定金三挂钩办法。1987年4月开始,调整粮食收购价。从1992年开始,国家粮食定购任务改为指导性计划收购;城镇供应粮食售价放开,保留城镇居民粮食关系不变;实行政企分开,自负盈亏;发展和完善粮食市场,管好批发,搞活零售,粮食市场的管理由各级工商、物价和粮食部门共同负责。这一改革实施,结束了在粮食流通中实行39年的统购统销政策,使粮食企业由过去“四统”(即统一收购、统一销售、统一调拨、统一库存)的管理型,变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型,直接参与市场竞争。
▲ 七八十年代的拖拉机厂(左)和四棉厂(右)